《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法律位阶如何?

为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于实施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扩展资料: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2、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3、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