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第一部法律书叫什么?
应该在夏朝但目前无法考证《左传》昭公十四年:“《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昏是渎职,墨是贪污,贼是故意伤害,这三者是罪名;杀是死刑,这是刑名。皋陶则是传说中的法官。
《尚书·舜典》:“皋陶,蛮夷滑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蛮夷侵犯中国是战争,寇、贼、奸、宄(轨)则是四种犯罪。士是军官或者法官。皋陶作为军官或者法官,对待外敌入侵,内贼犯罪,要用“五刑”来镇服。这段记载也可以说明中国早期兵刑不分的情况。
《尚书·甘誓》:“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这是夏王启在对有扈氏的战争前发布的一条命令。夏王要求左面的部队从左进攻,右面的部队从右进攻,驾战车的人驱车直进。服从命令,在祖庙里受赏,不服从命令,在社坛上处死,并且还要牵连妻子儿女。这是目前见到最早的一条军令,其中后半段,具有明显的法律性质。可以想象,打完战争之后,夏王对臣民发布什么别的命令,也会跟上一句“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竹书纪年》:“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圜土可能是最早的监狱,据推测,大概是挖一个圆形的土坑,把犯人关在里面。这种做法,和已经得到考古证实的部落战争中囚禁奴隶的方法一脉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