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律专业人士的解答,急!!未成年人在医院住院期间失踪
1、你方制定的《安全保卫措施》明确规定确保病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没有对外公布的话,只是属于你院内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外没有效力。
2、你院对儿童的失踪存在过失,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要根据过错的程度来负责任,不过要经过司法机关认定。
3、家属是儿童的主要监护人本来就负有主要的监护义务,另外家属在场的情况下没有尽到义务,因此应当负主要责任。
4、你院在事发后采取了积极地补救措施,应当减轻责任,
5、刘秀的精神病与主要是由于儿童丢失引起的,与你方没有直接关系,你方不用承担责任。
6、如果你方有对外相关的公布,如:对某些人住院需要家属陪同,则可以进一步减少你方的责任。
7、如果司法机关能够认定儿童是被拐卖或拐骗,那么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