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询问证人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询问证人的时间问题,《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规定,只规定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和拘传的时间限制。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询问证人的可以在证人提出的地点,也可以到检察院或法院进行询问,应该个别进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