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案件程序规定
伤害案件办理流程要经过几个阶段。
故意伤害案件办理流程:公安立案后展开调查,包括现场勘察(提取、固定客观物证比如凶器),询问相关证人、对被害人进行法医学损伤鉴定(如果对鉴定结果有疑义可以重新鉴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如果到案的话)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一般是取保候审或刑事拘留)之后是报捕、批捕后移诉(取保候审后不必逮捕可直接移诉)。
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刑事案件处理。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打架故意伤害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2、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综上所述,伤害案件的程序规定也是相对复杂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