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湖北潜江人,请问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在本地的赔付由谁说了算,赔付有上下线吗﹖

1、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需按实际具体计算的,没有规定金额,而是按实际产生费用来算,一般赔付金额从一万到数万不等,当地法院的说法为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 误工时间

3、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若公安部门不立案,你们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这个案件可以直接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法院一定会受理并判刑的。

5、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这些都有固定的计算方式。

6、此案涉及刑事,因此比较专业,找个专业律师就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