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是主管江西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
2、编制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3、负责全省道路和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汽车租赁、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调控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的运输;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4、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