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云东:浅谈检察机关如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求解答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是一个倍受人民群众关注和期待的机关。检察队伍是以党员为主体的队伍,党的建设工作开展得好坏,直接影响法律监督工作的质量和社会效果,直接影响全省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只有建设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党员干部队伍,才能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促进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

检察机关处在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面临的社会各方面的诱惑和考验也非常多,如何确保检察机关党员干部不出问题,是摆在我们各级党组织面前的重要课题。要抓好党建工作,就必须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通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将党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化,拓展传统学习的内涵,树立新的理念,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当前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目的和意义

重视学习,加强党员教育是中国***产党的优良传统。只有具备强大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学习的综合效应,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优秀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努力使党的理论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能够通过学习而获得源源不断的新活力。检察机关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践中,首先要搞清楚抓学习的实质,否则,就有可能流于形式,甚至是把传统的学习冠一个新名词而已。学习是知识的源泉,知识是能力的基础,履行好检察职能必须提高自身能力。能力是以知识为前提的,学习的落后,是一切落后的根源,学习的进步,是一切进步的先导。要做好检察工作,为了检察事业的发展,只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培养学习型党员,不断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强大凝聚作用和***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够顺应时代潮流、走在时代前列。检察机关处于法律监督地位,是国家上层建筑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思考和研究,所以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就是要加强自身学习以提高监督能力,才能找准检察机关在全党工作大局中的位置,正确处理办案与服务、打击与保护、惩治与预防、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抓队伍与抓业务、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的关系,增强全局意识,善于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因此,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是以培养学习型党员为基础的,要使每个党员同志都养成“坐得下、钻得进、理得清”的学习习惯。

检察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目的是检察队伍内强素质和外树形象的需要。检察队伍的素质和形象是统一的,素质是内因,是根本,在树检察形象中起决定作用,形象是素质的外在表现,因此必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所以提高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塑造良好的检察官形象,归根到底还是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检察官为根本途径。包括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放在首位,用政治理论武装每个党员、检察干部的政治头脑,全面系统研究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一种昂扬向上的精神做好检察工作;同时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主要是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包括学历的提高,因为现实证明检察干警由于业务、文化水平偏低已经成为影响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检察人员应当以“时不我待”的态度,认真钻研检察业务,改变自身的知识结构,来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在实际办案中充实和完善自我,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力求达到法理精通、业务精湛、技能过硬,最终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  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方法措施

检察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在于每个党员、每个检察干部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检察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首先要营造党内终身学习的组织环境,形成普遍化和制度化的学习机制。党的奋斗目标不可能一步到位,党员的思想改造也不会一次完成。党员教育是永恒的,包括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等,都要随着形势变化,不断充实新的内容。所以,***产党员从入党那天起,直到生命结束,都要不间断地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学习和加强党性修养,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核心是改造世界观问题。每个党员、每一位检察干部的世界观改造是迫切的长期的,特别是要不断学习,通过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把世界观的着力点放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群众观上。即在人生观中塑造为国家、为社会、为民族献身光辉人生;在对待权力上,视权力为人民的信任、应尽的责任,公平公正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在处理检察工作与群众关系上,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前提,为民服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愿的群众观念。同时检察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不仅要有形,而且要有实质内容,要把学到的东西结合到检察实际工作中去,否则空谈会淹没一切。“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器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我们应当以此为警示。

其次,检察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培养每个党员、检察干部的创新精神。学习型党组织的建立,旨在通过确立***同的愿望,调动团队整体力量,适应形势变化,不断超越自我,推动各项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是一句有代表性的名言。学习型党组织,也要体现学习创新这一原则,直面现存问题,进行系统反思,通过学习,把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和检察事业发展作为学习的根本目标。要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不断创新。所谓检察工作创新,就是检察工作的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措施创新和绩效创新。检察工作创新既要尊重广大检察人员的首创精神,更要发挥检察院内各职能部门中层领导组织策划能力的骨干作用。使我院每个党员、每一位检察干警明确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的重要性,检察业务工作实现新突破;检察队伍建设实现新提升;信息建设实现新发展;检察管理机制得到新完善;检察形象建设得到新加强。

第三,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增强检察工作的内在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院党组“整体工作上水平,单项工作进位次”的目标要求,按照“团结敬业、提升素质、强化办案、规范创新、务实争先”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党章》学习活动,增强党性教育;结合中政委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实践《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大力培育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操守;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增强检察干警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检察队伍思想建设,端正执法思想,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公正执法。

三、完善机制,创新载体,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带动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检察机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要着眼全面提高素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动态管理,健全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轮训制度,完善党员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通过“三会一课”,开展党组织活动,依靠党组织和集体的力量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院党组部署的工作,组织学习讨论党的理论、政策、方针,澄清思想中的模糊认识,保持我们的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并指导不断发展的检察工作。 

二是建立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党支部及时了解和掌握每个党员工作、生活上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思想上的波动。结合民主生活会,定期召开思想动态分析会,党员针对自己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支部形成思想动态分析报告,报上一级党组织,力争把党员干警的思想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上级党组织以此作为了解党员思想情况和下一步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的参考,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检察业务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打牢思想根基。改革开放以来,各种思潮涌入我国,受西方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侵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在一些党员中盛行;我国又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所有制形式、分配形式的变化,影响到一些党员的价值取向。一些党员思想空虚,考虑个人得失多了,奉献精神、牺牲精神少了;一些党员热衷于讲排场、拉关系,追逐名利,贪图享乐的思想多了,艰苦奋斗的精神少了;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崇拜西方资产阶级制度和生活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盲目照搬西方的一套,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信心不足。这些思想问题的出现,影响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给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任务,要求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作出调整,紧跟党员的思想变化,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党组织要适时地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党员理论学习、学习园地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国在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增强荣誉感、自豪感和认同感;引导党员客观认识、分析比较我国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的差距,既看到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取得成就,又要看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经过了400多年的发展,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还不到60年,特别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足,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显著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正确认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既肯定他们在民主、法制方面取得的成绩,又要看到他们金元政治、金钱法律的本质,从而增强党员干警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信仰、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 

四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树立科学的执法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论述等一系列创新理论和重大战略思想。党组织义不容辞地担负起组织学习宣传这些理论、思想的职责,帮助干警全面把握他们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增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教育干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自觉改进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树立科学的执法观。着重解决重有罪推定轻疑罪从无、重数量轻质量、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等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偶犯、初犯、过失犯、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处理。努力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肃惩治职务犯罪,促进社会风气好转;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活动。开展学历教育,努力为干警创造接受再教育的条件,提高干警的法理基础和法律素养,组织计算机培训、汽车驾驶等技能教育,提高办案实用技能;组织庭审观摩、岗位练兵、案例研讨、模拟法庭辩论赛,提高应变能力和实战能力。组织开展新刑诉法的学习,做好新旧刑诉法的衔接工作,为新刑诉法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六是开展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把争当“学习型检察官”和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结合起来,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是时代发展对检察机关的要求,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提高检察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适应社会进步和检察业务发展的需要。 

七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警廉洁从检意识。检察机关是执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法律与权力、法律与金钱、法律与美色的关系,就很有可能以情换法、以权滥法、以钱卖法。我们的检察队伍不仅不能成为反腐败的先锋,还将陷入腐败的泥潭。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各种监督制约机制。第一,组织干警系统学习党和检察机关各项纪律规定,筑牢思想堤坝。充分利用党员学习会、纪律教育月等活动,学习胡锦涛在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中国***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高检院《廉洁从检十项纪律》、《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严格执行的六条规定》等,要求干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严格依法办案。第二,组织党员开展党员日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参观革命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深刻认识到今天的来之不易,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到监狱参观走访,听犯罪份子现身说教,汲取经验教训,做到警钟长鸣。第三,建立健全各项制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机关党组织协助党组制定和完善机关党员管理条例,严令禁止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禁止干警私下打听案情;建立自侦案件当事人单位或家属回访制度,了解办案人员又无违规、违法行为;建立错案追究制度等。   作者系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