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承担的法律依据

诉讼费承担的法律依据是:《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办法》。

案件审理终结时,诉讼费用根据具体案情,分别依下列原则负担:

1、败诉人负担。案件审理结果认定责任在一方当事人者适用这一原则;

2、按比例负担。案件审理结果认定双方当事人都有责任者,以及***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的,适用这一原则;

3、原告负担。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案件,以及原告或上诉人撤诉的案件,适用这一原则;

4、协商负担。调解结案的适用这一原则;

5、法院决定负担。离婚案件适用这一原则;

6、自行负担。由于当事人不正当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诉讼费用适用这一原则;

7、申请人负担。申请公示催告的案件适用这一原则。

诉讼的详细流程:

1、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收取诉讼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2、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3、开庭审理。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

4、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裁定为五日;

5、申请执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申请再审和申诉。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审判具有维护追诉正当性的意义。在现代社会,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承担追诉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这种追诉必须具有正当性,即依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进行。法院通过审判,排除非法证据,能够起到纠正与遏止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违法行为、维护追诉行为合法性与正当性的作用,从而维护法治。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诉

讼收费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收取诉讼费,不得另行制定收费办法、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