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怎么处罚的?

众所周知,我国是人口大国,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逐步走向均衡。这些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进步,也离不开人才的培养,还有就是离不开千千万万的农民工,作为当代社会的底层工作者,他们的贡献是各项事业最基础的保障。但就是这些劳苦大众,现在却面临着拿不到工资的现状。因此,随着各类劳动法的出台和更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也被重视起来,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近几年来,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一系列机制来保护农民工权益。从最基本的《劳动合同法》来看,第十三条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报酬。在2017年,人力资源保障部就出台新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员工可向劳动局举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当单位在自然月结束30日内还没有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构成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时,若被告知到相关处理机构,用人单位将会面临以下处罚。第一,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限期责令支付,若超过期限,则向劳动者支付工资50%以上100%一下的赔偿金;第二,接受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处罚,这里是针对拖欠金额大、时间长的单位,将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第三,严重者会失去投标资格,被清出建筑市场,其营业执照也会被吊销;第四,责令不改者甚至会被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构成刑事处罚。

劳动最光荣,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可耻的,我们每个人都要捍卫农民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