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最新国家烟草局关于对个人携带烟草的有关规定

依照我国法律和国务院部门政策等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允许异地携带卷烟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

注明:允许异地携带卷烟或雪茄烟50条/1万支是指,我国境内依法所销售的真品卷烟。不含走私卷烟(指:非法进口卷烟或印有“专供出口”字样的国产卷烟)和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异地携带走私卷烟或非法生产烟草制品的,法律另行处理。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法〔2013〕434号)第一项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超过个人携带卷烟最高限量的,必须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携带证。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的数量每人次不得超过5万支(250条)。

三、携带证由携带起始地的地(市)级烟草专卖局或地(市)级以上烟草专卖局签发。卷烟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可以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的委托签发携带证。有权签发携带证的烟草专卖局,不得将携带证交由辖区内的卷烟工商企业直接开具。

四、携带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携带起止地点的距离、携带人选乘的交通工具,结合携带人的申请期限,合理确定携带证的有效期限。携带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0日。一份携带证只能签发给一名携带人。

五、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申请办理携带证,应当向有权签发携带证的烟草专卖局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携带人姓名、所在单位及部门,需携带卷烟的牌号、规格和数量,携带起止地点和携带人选乘的交通工具,申请期限及携带卷烟事由说明等。

中国政府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