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噪音扰民标准
河南噪音扰民标准如下:
1、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3、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4、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噪音扰民解决方法如下:
1、可以向公安部门投诉,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响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或在晚间休息时段进行突击装修影响他人生活的,对于此类噪音可以响公安部门投诉;
2、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在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是由环保部门直接监管的;
3、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对于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的噪音,有的还使用高分贝的喇叭进行宣传销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噪音扰民的标准按场所不同以及昼夜区分声音分贝,形成一套标准。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就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