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读?|?84?|?奏对篇?淳于缇萦 《 上书求赎父刑》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原文:
汉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淳于意受赂。以刑罪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邢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路莫由。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上闻而悯其意,此岁即除肉刑法。
译文:
汉文帝四年(前177年),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说他受贿。按照刑法,专车押送他向西前往长安。淳于意有五个女儿,跟随着(囚车)在哭。淳于意生气,骂道:
“生孩子不生儿子,危急时没有可以帮忙的人。”
这时少女缇萦因父亲的话而悲伤,于是跟随父亲西到长安,上书说:
“我的父亲做官吏,齐的人都说他清廉正直,如今犯法应当受刑。我悲痛死的人不能复生,而受刑的人不能再改,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愿意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来赎去父亲的罪过。”
皇上听到怜悯她的意愿,这年就去除了肉刑法。
后记 :
缇萦上书后,文帝下诏:
大意是:
“听说有虞氏时期,图画罪犯的衣帽,使与一般人不同,以此来羞辱罪犯,而民众不违犯法令。这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政治极端清明。现在法律规定有三种肉刑,而奸邪犯法的事情不能禁止,过错在哪里呢?不就是我的德薄,教化不显著的缘故吗?我自己深感惭愧。所以训导不善,愚昧无知的民众就要陷入刑网。
《诗》中说‘和易近人的君子,是民众的父母’。现在人们有了过错,没有进行教育就刑罚加身,有的人想要改过向善,也没有途径可行,我非常怜悯这些人,刑罚之重,至于断裂肢体,刻肌刺肤,终身不能恢复,这是多么痛苦而又不道德啊,哪里符合为民众父母的意思呢!应该废除肉刑。”
汉文帝,刘恒(前202年-前157年),汉高祖第四子,母薄姬,出生于长安,于与其子汉景帝刘启开创了历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死后谥号孝文皇帝。他就是《二十四孝》中亲尝汤药的主角。
文帝从小就和出身低微的母亲薄太后住在远离皇宫的代郡,深刻了解老百姓的疾苦,他即位不久,就废除了一人犯法、全家连坐的法令。
淳于意(前205-前140年),临淄人,西汉著名医学家,因其做过齐太仓长,管理都城仓库,所以习惯上称他为仓公。
拜名医公乘阳庆为师,得其真传,医术精湛,常到处行医,救死扶伤,因常拒绝对朱门高第出诊行医,被富豪权贵罗织罪名,被判肉刑。
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中淳于村西南的一处桑园内,至今仍有淳于意墓,又称“救女坟”。
淳于缇萦,淳于意的小女儿。缇萦上书救父的孝行,万古流芳,成为后世孝道的典型。
刘向《列女传》赞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