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工待遇新政策
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对应,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类,等级为1
18级。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设置相应等级。社区正职为7
18级,副职为4
15级,其他人员为1
12级,每一等级对应相应薪酬系数。
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在当地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平均工资的0.8
1.2之间确定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起始标准(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津贴+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并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调情况同步联动调整。社区工作者具体薪酬计算公式为:当地全额事业编制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当地确定的倍数×等级对应薪酬系数。
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占薪酬总额的70%左右,绩效工资占薪酬总额的30%左右。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并随着岗位变动、工作年限增加、受教育程度和相关专业水平提高等情况相应调整。绩效工资可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年度发放,并根据年度考核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情况,适当拉开差距。
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是: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事务,发展公益事业;
(三)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建活动,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努力营造***建、***治、***享的新型社区;
(四) 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服务、公***管理、公***安全等工作。
(五)完成党委、政府或者其他派出机关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