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官制度的形成和特点

形成过程:

1853年英国议会派遣麦克莱等3人组成委员会在调查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摒弃用人制度上的“恩赐”主义,实行考试任用制度。

1854年,英国财政部高级官员查里斯·屈威廉和斯坦福·洛斯克特对英国文官进行了全面调查,提出了著名的《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这份报告建议设立常任文官制度,包括考试、录用文官、重视文官的专业水平、提拨优秀文官等等。

英国政府以枢密院令的形式公布了这个报告,并决定成立了3人委员会负责文官的考试、录用事宜。

1870年,英国政府又颁布了第2号枢密院令,对文官的考试、录用、等级结构等重要原则做了进一步的确定和完善。至此,世界近代史上的第一个文官制度在英国正式确立,并被西方很多国家效仿。

特点:

第一,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第二,严格考核,晋升唯功;第三,政治中立,职务常任;第四,官纪严明,待遇优厚。

西方各国对文官称谓不同,范围各异,但基本上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录用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扩展资料

主要内容

①任用制度。文官的任用有两层含义 :一是将非文官录用为文官 ;二是录用的同时或录用后授予其一定的职务。主要有4种形式:选任制、考任制 、委任制、聘任制 。每个国家根据本国情况 ,往往采用1种或同时采用几种形式。

②文官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方面,主要有身份保障权和工资、退休金、抚恤金的领取权;义务方面,主要有执行职务、服从命令、严守秘密、对国家忠实、遵守法令、保持“政治中立”等项义务。

③职位分类。将各种职位制出职级规范,作为考试、任用、升迁、工资、考核及人事行政管理的依据,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美国的“ 职务分类”,二是英国的品位分类。前者以“事”为中心,后者以“人”为中心。

④考绩奖惩制度。定期对文官的考勤和工作成绩进行评定,成绩优秀者奖励,工作成绩不良者,给予教育、训诫或调动工作、降低职务,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和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

⑤报酬福利制度。各国都规定文官享有工资、退休金、抚恤金的领取权。

⑥培训进修制度。目的在于提高文官的素质和能力。

⑦人事管理机构。各国都有专门人事机构,负责管理人事行政事宜。分为部外制、部内制和折衷制3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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