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通则的第四十二条的内容有哪些?
一、贷款通则的第四十二条的内容有哪些?
贷款通则是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六、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人的。
二、根据贷款通则,如何申请贷款
法律分析:申请阶段:客户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一些申请资料提交;审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双方会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视具体情况而定;发放贷款:贷款机构按合同约定金额发放贷款;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自主选择就可以。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四、抵押物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根据贷款通则
但是,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每个案件的具体案情可能也千差万别,本文当中援引公开的裁判文书中的观点仅针对特定案件的特定案情所作,其他在审理过程中并非一定遵照援引。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金融监管日趋严格的背景之下,银行违反的即使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金融监管规定的违反毫无疑问会给银行带来极大的监管风险,招致监管机构的处罚。附法律依据:1、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发布《贷款通则》:第八条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年以内(含年)的贷款。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年以上(不含年)年以下(含年)的贷款。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年(不含年)以上的贷款。第十二条贷款展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2、最高人民2019年9月发布《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违反规章的合同效力违反规章一般情况下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该规章的内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人民在认定规章是否涉及公序良俗时,要在考察规范对象基础上,兼顾监管强度、交易安全保护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慎重考量,并在裁判文书中进行充分说理。延伸阅读:其他对于展期有限制的部门规章:1、原银监会(现银保监会)2010年发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2、2015.12《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15]395号):支农再贷款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年三个档次,借款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支农再贷款展期次数累计不得超过2次,每次展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合同期限,实际借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3、2016.3《关于开办扶贫再贷款业务的通知》(银发[2016]91号)扶贫再贷款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年三个档次。借款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扶贫再贷款展期次数累计不得超过4次,每次展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合同期限,实际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4、2016.7《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贷款经经办金融机构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5、2017.10《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7]第2号)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6、2010.5《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搭桥贷款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35号):搭桥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展期。7、2014.4《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同业借款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业务到期后不得展期。本文的信息仅作一般法律参考,不应视为针对特定事务的法律意见或依据。相关问答:相关问答:银行信贷人员要了解哪些信贷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信贷业务在银行是创造利润的业务,同时也是银行经营的高风险业务,信贷人员不仅为银行营销优质客户,更要为银行把好风险的第一道关,因此必要的信贷法律法规还是要掌握的,下面我就简单总结一下银行信贷人员要了解的法律法规。我国银行信贷业务规章的鼻祖——《贷款通则》《贷款通则》于1996年由人民银行颁布,并于1996年8月1日实施,先后于2004年和2010年征求过修订意见,但一直没有最终结果。尽管时间已经久远,很多相关条款已经略显落后,但作为银行信贷从业人员来说,我们都知道谁也无法撼动《贷款通则》在银行信贷政策中的鼻祖地位,后来包括“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很多政策都是在《贷款通则》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因此银行信贷从业人员一定要熟悉《贷款通则》。我国信贷业务规章制度的纲领性文件——“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银监会自2010年2月连续颁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它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对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的公司和个人信贷业务搭建了基本的框架,也是我国银行信贷从业人员必须要掌握的法规制度。商业银行的基本法律法规作为银行业从业人员,必须要了解我国有关商业银行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信贷业务相关的通用法律法规银行业信贷业务涉及公司管理、自然人管理、担保管理等方方面面,因此,银行信贷从业人员还要了解《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担保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法律法规随着互联网科技与金融等我结合越来越紧密,银行业信贷业务也越来越多的被打上互联网金融的标记,其中《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被称为网贷业务的“一个办法三个指引”,需要银行信贷从业人员重点关注。具体的信贷产品管理办法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基础上,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还对其他一些具体的贷款产品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等。阶段性的规范性规章制度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机构会根据市场形势不定时的出台一些监管政策、指导性政策等,都将对信贷业务产生影响,因此,银行信贷从业人员不仅要关注本行的规章制度,还要及时关注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一些规范性政策。
四、如何办理贷款?
(一)贷款对象贷款对象,是指银行对哪些部门、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放贷款。其实质是选择贷款投向,确定贷款范围和结构。商业银行贷款对象的确定:一要反映信贷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贷款出去要能保证偿还付息;二要符合商业银行贷款原则的要求,贷款发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三要体现货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贷款的投向要服从国家产业政策。因此,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必须是经营性企业单位,即具有经济收入,预付的价值能够得到补偿和增值,有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来源。凡非经营性、没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只能作为财政拨款对象,而不能成为银行贷款对象。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从事生产、流通和为生产流通提供劳务服务的经营性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都可以成为贷款对象。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对象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贷款条件贷款条件,是指具备什么条件的对象才能取得贷款。是对贷款对象提出的具体要求。凡在“对象”之内,而又满足“条件”要求的企业单位就可取得银行贷款。确定贷款条件的依据是:企业单位设置的合法性、经营的独立性、自有资本的足够性、经营的盈利性及贷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我国商业银行现行贷款条件为:1.经营的合法性2.经营的独立性3.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4.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5.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八、贷款用途和种类(一)贷款用途贷款用途是指贷款在企业资金占用中所表现出来的使用方向和范围。它是具体规定企业什么样的资金需要可以便用贷款,以及这些资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现行贷款用途主要是用于存货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资金需要。从流动资金看,工业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原材料储备、在产品和产成品存货的资金需要。商业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商品存货的资金需要以及工商企业在商品销售过程中结算在途资金需要。从固定资金看,主要用于企业技术进步、设备更新的资金需要,企业新建、改造、扩建的资金需要,以及企业进行科技开发的资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动资金)。在消费领域主要用于民用商品房和汽车的购置而引起的资金需要。九、贷款种类现行贷款种类的划分标准及种类如下:(一)按贷款经营属性划分1,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2.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3.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二)按贷款使用期限划分1.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2.中、长期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