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
内蒙古鄂尔多斯:一商人涉嫌盗采煤炭被刑拘
曾几何时,有这样一个特殊存在的群体:他们外表看似平平无奇,却经常因为一掷千金的消费行为亦或穷奢极欲的奢侈生活,不断刷新寻常人对金钱概念的认知。
他们的企业或许小到名不见经传,却利润颇丰,坐拥万贯家财的同时,频频以“慈善企业家”的噱头现身于各种活动之中。他们就是“煤老板”。这个群体以煤生产交易而暴富,并且用一个又一个暴富奇迹诠释着“煤老板”这个毁誉参半的新词汇。
202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界一则消息如同晴天炸雷,让这个群体面临从“天堂”到“地狱”的转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在涉煤腐败问题大会上指出,违规违法获取、倒卖煤炭资源,违规违法配置煤炭资源,涉煤腐败问题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必须坚决割除掉、彻底清除净”。至此,内蒙古煤矿倒查20年大幕拉开……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内蒙古鄂尔多斯,因其占比全国煤炭产量六分之一的庞大体量,也因为这一独特资源“华丽转身”,人均GDP一度超越香港,被成为“中国迪拜”,同时,内蒙古自治区也因次超过了名声在外的山西。
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涉煤领域倒查20年”主要针对三个方面问题,一、违法倒卖矿权以及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矿权问题,二、涉税问题,据悉,此次鄂尔多斯90%以上企业都启动了补税程序,涉及补税额仅鄂尔多斯每天就有数亿元 ,三、违法盗采问题,由于历史原因,鄂尔多斯在过去的20年间,每年都有多个以“煤矿火区治理”的名义审批的项目,而这些所谓的煤矿火区治理项目,实则都为采煤打掩护,因为单纯的煤矿开采占用土地和草原以及环评手续是比较难办理且用时较长,而煤矿火区治理的手续相对就简单多了,一般只需政府的一纸批文就可以进行。
据今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官网公布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结果通报显示,此轮巡视发现,有的地区、部门、企业存在违法倒卖探矿权;以假项目、假投资“骗煤”“套煤”;落实涉煤国企转制政策跑偏走样;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个别领导干部在涉煤企业投资入股等诸多问题。
通报还称,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执行煤炭资源配置政策变形走样,以火区治理为名配置和倒卖资源、以上项目为名“骗煤”“套煤”等问题时有发生。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召镇忽吉图村村民告诉记者:“2011至2018年7年间,福建籍一个叫何尚桐的商人以火区治理名义在当地1400多亩草原进行过煤炭开采,这其中有500亩为伊东集团矿区范围,其余近千亩为无主井田,该地区每亩能产出煤炭4000吨左右 ”。
今年9月6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对何尚桐进行了批准逮捕,而何尚桐涉嫌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地点为准格尔旗召镇忽吉图村。
针对以上问题,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一位姓郑的工作人员是这样向记者解释的“2017年以前,凡是盗采国家矿产资源有违法行为的 ,我们都进行过处罚,2017年以后我们没有执法权,现在查处违法盗釆由综合执法局来管 ”。
据当地人讲,何尚桐家族团队在当地以火区治理之名,行盗采煤矿之实,在当地已经很有“名气”,经常使用这种办法非法盈利。之前好像也被执法部门罚款过。而且何尚桐也因没有合法的采煤手续进行采煤被告上法庭。这其中就有一个内蒙古荣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状告何尚桐的案例。
据了解,何尚桐挂靠浙江中矿集团承包了内蒙古荣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井工开采。井工开采结束后,双方于2017年11月22日,签订了《承包经营协议》。协议签订后,由于何尚桐、陈海强并未按合同约定在半年内办理完毕煤矿井采变露采手续,导致协议并未实际履行。后由于三方对协议产生争议,内蒙古荣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终审判决确认该协议无效。何尚桐、陈海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离位于准格尔旗石湾子三井煤矿,并向上诉人内蒙古荣达煤业(年团)有限公司移交。
另据当地人介绍,何尚桐因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经乌审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是鄂尔多斯市近年来最大的盗采案件。而何尚桐的犯罪与上述案件是有相同之处的,因为何尚桐非法采矿,也是和矿方签订了和上述案件一样的生产经营合同。看来何尚桐对这种经营模式已经轻车熟路,已经成为一名盗采煤矿的“惯犯”,此次被抓捕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