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借钱给我,突然解雇我,我所借老板的钱不还合法吗
借钱必须归还。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借钱给职工,是与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之间的民事借贷关系,受合同法调整。用人单位解雇职工,是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法律不同,对象也不相同,不能混为一谈。
用人单位解雇不合法的,或者没有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和办理手续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
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
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