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开展好媳妇为婆婆洗脚活动,此类活动值得提倡吗?

这种活动不值得提倡。婆婆和儿媳妇本身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只不过是因为结婚了才和婆婆走到了一起。但大多数也都不在一起生活。民法典中都明确的规定了。儿媳妇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所以你硬把两个人纠在一起。让她给她洗脚。可能性都不是很大。所以没有必要搞这种牵强的活动。要是搞一个。夫妻之间互相洗脚。我感觉还能好理解。儿媳妇给婆婆洗脚。这个活动的本身就让人不大好理解。

人们常说婆婆和儿媳妇就是天敌。天生就要打架。这两个人到一起。和睦的很少。每个人可能都能发现在你的身边。婆婆和儿媳妇和睦相处的。真的很少很少。小两口结婚以后基本也都是分开住的。小两口跟老人在一起生活的。也是少之又少。既然都不在一起生活,互相交集,不是很多。你让他给他洗脚。你说他能愿意吗?所以这个活动。虽然提倡开展,但未必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有些家庭可能抱上去了,说儿媳妇给婆婆洗脚。但实际上可能根本没有写。按照现在的形式我怎么感觉都是婆婆给儿媳妇洗脚?有可能实现。现在娶个媳妇太难了。要彩礼。要有房。要有车。男方的家里背负着重大责任感。没有彩礼,没有房又没有车。收入又不是很高想娶媳妇儿相对来说还比较难。因此才出现了。很多人不愿意结婚的现象。因为结婚也结不起。特别是在一二线城市生活的年轻人,想买一套房子。首付一半会都付不起。既然房子都买不起。干脆也就不结婚。有很多即使勉强结婚了。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犹豫,收入比较低。捉襟见肘的也会经常吵架最后导致分手。

所以我觉得社区开展好媳妇为婆婆洗脚的活动。你有点多此一举,不值得提倡。因为他未必能实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