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海关的机构职责

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综合、研究关区的海关业务方面的工作情况,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有关事项。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机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以及承办地方人大、政协交给的议案等事务。

3、组织开展海关政策理论研究和工作对策研究,组织推动重大业务改革的调研。

4、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关区对外宣传工作。

5、管理关区的外事工作,负责外事联络、接待工作。

6、负责关务公开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关区内口岸开放、规划管理工作,办理口岸单位的协调事务工作。

8、承办文电草拟、审核、收发、档案管理等工作。

9、管理本关值班工作。

10、承办关领导和总署办公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科室:秘书科、宣传科、机要科、政策研究科 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关区法律事务工作,审核、管理关区规范性文件,承办和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申诉等业务;

2、负责关区执法法律指导、监督、咨询,组织指导关区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工作;

3、负责贸易管制措施的职能管理,组织落实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

4、负责由本关负责的海关行政许可综合管理事项;

5、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

内设科室:法律事务科、综合业务科 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通关作业、物流监控、行邮旅检的作业流程、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并进行评估,制定和检查落实监管通关业务制度。

2、组织实施对海关监管场所、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的实际监控和查验工作。指导和办理各类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海关监管场所的审批、注册备案及年审手续。

3、负责直接退运、行邮物品税费征管、非贸渠道暂时进出境物品审批、暂扣印刷品间像制品审批的职能管理。负责超期未报、超期未核货物的职能管理。

4、负责通关、货运监管、行邮旅检环节的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管理。

5、负责驻地武警的联系、协调等有关工作。

内设科室:综合科、行邮物品管理科、监管科、武警协调科 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电子审单、专业化集中审单,开展报关单分类复核。

2、负责管理、指导业务现场接单审核工作和报关单证明联的签发管理工作。

3、协调、监督有关审单作业规章制度的实施。

4、负责滞报金减免、退补税、特殊通道报关单等审单作业中特殊事务的管理。

5、按规定权限办理已审结报关单电子数据的修改或删除的申请、审批和操作。

6、按规定权限办理相关报关单的担保操作。

7、其他与审单作业职责和管理相关的工作。

内设科室:审单一科、审单二科、关税综合科、数据分析稽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