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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支付你的劳动报酬是理所当然的,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二倍工资,你不仅可以得到工资,而且还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