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态度恶劣怎么投诉

法律分析:首先应当找医院医务科或者医保办投诉,讲清事情原委,由医院管理部门协调解决,这是最直接的方法。必要时可拍摄视频或者录音留下证据。 如果不仅仅是态度问题,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医生违反了卫生行政管理办法或者病历、处方管理办法的,可以向卫生局投诉。如果作为医保的参保人员,医生有拒绝推诿医保开药记账、开一些与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等违规行为甚至是造假骗保的,可以向医保管理机构投诉,注意留存病历、检查、发票等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