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私章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私章,是指在某一个单位、部门备案的印章,自己刻的印章,由于没有经过备案,是没有法律效率的。如单位负责人在银行备案的印章,它盖在支票上,到了银行,银行与备案的印章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就可以承兑支票。这就是个人印章在银行的法律效果。法人私章对外是有效力的,有时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法人私章还有个用途就是在财务上,有些银行的票据等使用时必须要有法人的私章,并且要在开户银行备份。当然,很多公司法人的私章一般有两个,一个就是在经营中用,比如开具授权书、签合同时用。一个就是财务上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