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立法的原则

我国的立法原则有

1、立法必须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2、立法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3、立法应当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4、立法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

5、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

立法原则是指立法活动过程中必须要遵循的一些原则,我国立法三原则,科学、民主以及法治原则。具体到不同的部门法,又会有他们自己需要遵循的特有的立法原则,

1.法治原则

立法的法治原则要求一切立法活动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符合宪法的精神;立法活动都要有法律根据,立法主体、立法权限、立法内容、立法程序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立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2.民主原则

立法应当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确认和保障人民的利益;应当通过法律规定,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应具有开放性、透明度,立法过程中要坚持群众路线。

3.科学原则

立法应当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尊重社会的客观实际状况,根据客观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立法工作,注意总结立法现象背后的普遍联系,揭示立法的内在规律;应十分重视立法的技术、方法,提高立法的质量。

为了让公民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笔者认为:一是在思想上转变观念,要认识到社会保障不仅仅是“稳定器”、“安全网”、更是保障人权的有效措施,是实现人权保障的重要途径。社会保障的定位应该是“人本位”或“权利本位”。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法律实施机制,建立起权利义务明确的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为公民的社会保障权的保护和平等实现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执行。三是要加快对社会保障的各项内容的完善与建设,特别要重视农民、农民工等群体、城乡间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尽快完善与我国国情、经济水平相适应,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应建立完善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司法救济制度。可以在人民法院设立社会保障法庭,专门从事审理社会保障争议案件,使公民在其社会保障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获得有力的司法保护。五是促进中国社会保险立法与国际接轨。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国际劳工公约完善社会保险立法,以达到协调劳动关系和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