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生效后还能上诉吗

现实社会中人们一旦做出违法的行为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自己有觉得什么不公平的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对于民事裁定书生效后还能上诉吗?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民事裁定书生效后还能上诉吗

1、一般重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2、根据您的情况,估计对方是另行起诉,不是重复起诉。

3、现在执行阶段的,您可以申诉处理或找检察院进行抗诉。

4、具体到底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请面询当地的律师看看判决书后再说。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判决书生效后对方拒不履行怎么办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公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判决生效后二年内,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原则上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规定一般民事裁定书生效后是不能再进行上诉的,重复起诉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是如果符合再审条件是可以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