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时效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什么意思啊?求法律解释。
第十一条 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法律解释:部分及于整体,也就是说只要权力人对其部分权力主张中断时效,那么剩余债权也需适用中断的时效,但如果权力人明确提出只对其请求的债权主张权利,那么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不及于剩余债权,剩余债权仍按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法律解释:部分及于整体,也就是说只要权力人对其部分权力主张中断时效,那么剩余债权也需适用中断的时效,但如果权力人明确提出只对其请求的债权主张权利,那么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不及于剩余债权,剩余债权仍按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