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静安区办理离婚地址
应当到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上海市静安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离婚登记,地址:静安区秣陵路80号3楼。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离婚登记)
审批部门: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上海市静安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办理窗口:上海市静安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法定时限:当日
承诺时限:当日
申请材料:
1、当事人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件
2、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件
3、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件
4、双方当事人***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原件1件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规格为3.5×4.5厘米原件4件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审批条件:无
收费情况:无
审批流程: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便民问答:
1.问:办理离婚登记时,若离婚协议书中涉及房产分割,需提交什么证件材料?答:若涉及夫妻名下房产分割,请带好《房屋产权证》原件及相关证件材料。
2.问: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变更协议书的内容吗?答: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再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结婚、补领结婚证登记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1:00
周一、三、四、六 下午1:30-4:00
离婚、补领离婚证登记受理时间:
周一、二、四、五 上午9:00-11:00
周二 下午1:30-4:00
收养登记受理时间:周四下午1:30-4:00
受理地址:静安区秣陵路80号3楼
周边交通: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公交95路、遂道三线、104路、13路等
参考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gb/mzjaq/wsbs/bszn/u1ai1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