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务与社会律师的比较

1、法律地位不同。在法律上,律师必不可少,法务可有可无。

2、服务对象不同。大部分律师都是社会律师,一般都会供职于某家律所,其服务对象可能非常多样。企业法务服务的对象就是其供职的企业,其服务内容就是满足企业在法律事务上的需求。

3、工资收入不同。律师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案件中的律师费用,每个律师或每个律师团队都直接决定了自己能够挣到多少钱,法务则不一样,法务一般工资由企业根据法务工作的情况决定。

4、律师打交道的对象不同。诉讼律师会往返于当事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之间,非诉讼律师则与委托公司或个人,业务相关国家单位等打交道。而公司法务通常是公司内部的同事,也会包括外聘的律师等。

5、职业发展路径不同。律师经历的是律师助理到律师再到合伙人,公司法务经历的是从法务助理到法务专员到法务部门主管这一职业发展路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二条规定: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法》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