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人脸识别首案宣判,该案件具体有何细节?

透露出了我国很多科技公司对用户数据的安全性依然不重视。这次是因为消费者郭某因为不满自己被杭州野生动物园强制使用人脸识别,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据媒体报道,这是我国人脸识别技术的第一件案件,是第一起因为人脸识别数据的手机引发的纠纷事件,该案件历经了一年多的审理,最终法院宣布了最后的判决,认定该动物园强制要求游客使用人脸识别具备不正当性,所以要求动物园对郭某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用进行赔偿,该庭审过程也全程进行了宣判。

其实这件案件本身并没有什么复杂性,就是郭先生在去年办理动物园年卡的时候,并没有被告知要使用人脸识别,当时年卡上写着指纹验证,即可进园。但当郭先生再次进入动物园的时候,却被告知只能刷脸进园,否则就不能进去。郭先生认为动物园这是强制性要求消费者使用人脸识别所以将动物园告上了法庭。最终法庭宣判郭先生胜诉,并且要求动物园赔偿郭先生的一些费用支出,还要将系统中保留的郭胜生的脸部数据全部删除。

有律师专家表示,这次的人脸识别案件有破冰的意义,因为在此之前还没有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有了这个案例之后,未来地方法院处理类似的案件有了更多的依据,更多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认为,本案双方在购买游园年卡后,其入园方式已经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其争议焦点实为经营者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特别是指纹、脸部等个人生物特征信息行为的评价与规范问题。合同履行期间,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将原来的入园指纹识别方式改为人脸识别方式,属于单方变更合同的违约行为,郭兵明确表示不同意,故店堂告示及短信通知相关内容不构成双方的合同内容。另外,庭审过程中没有发现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对郭兵进行欺诈的证据。

在2019年7月和10月,野生动物世界分两次发短信给郭兵,通知其需要更换年卡入园识别系统事宜,要求激活人脸识别系统,否则以后持年卡也不能正常入园。

这之后,双方就入园方式、退卡等相关事宜协商无果,郭兵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的相关内容无效,并要求赔偿因动物园违约和欺诈行为而导致的年卡费、交通费、删除个人信息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