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伦理是理论课还是实践课
法律职业伦理是理论课。
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法治社会实现的基础要件之一。法治的理论预设往往以人性恶为起点,但良好的法学教育必须要培养德法兼备的法律人,这一方面有助于提高法律人的职业形象,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社会对法治本身的认同。
法官职业道德具有以下特征:
(1)法官职业道德适用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其适用的主体包括法官、人民陪审员、法院行政人员和法警。根据法官法第2条的规定。
法官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2)法官职业道德的调整时间具有后续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6条规定,法官退休后应当继续保持自身的良好形象,避免因其不当言行而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因此,法官职业道德在法官退休前后都应当适用。
(3)法官职业道德的调整空间具有广泛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不仅适用于法官的业内行为,也适用于法官的业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