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法庭如何布置

布置如下:

1、国徽;

2、法官席;

3、书记员席;

4、公诉人席、原告及其代理人席;

5、被告及其代理人席;

6、证人席;

7、犯罪嫌疑人席;

8、旁听席;

9、服装;

10、法槌;

11、投影;

12、话筒;

13、音响。

法庭可分为

部门法庭(如民事庭刑事庭)、某事的临时法庭、基层法庭(县级法院的乡镇级基层单位),以及特别法庭(tribunal)。其中,特别法庭是指为某类事情特别设立的裁判机构,可以是某法院的子属级单元,也可以是独立机构如国际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