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法庭如何布置
布置如下:
1、国徽;
2、法官席;
3、书记员席;
4、公诉人席、原告及其代理人席;
5、被告及其代理人席;
6、证人席;
7、犯罪嫌疑人席;
8、旁听席;
9、服装;
10、法槌;
11、投影;
12、话筒;
13、音响。
法庭可分为
部门法庭(如民事庭刑事庭)、某事的临时法庭、基层法庭(县级法院的乡镇级基层单位),以及特别法庭(tribunal)。其中,特别法庭是指为某类事情特别设立的裁判机构,可以是某法院的子属级单元,也可以是独立机构如国际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