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蚌埠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药费: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
2、营养费:30元/天;
3、护理费:97.5元/天;
4、伙食补助费:30元/天;
5、误工费:本人工资乘具体误工月数;
6、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23114元乘20年乘10%=46228元;农村标准8098元乘20年乘10%=16196元;
7、被抚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9、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精神抚慰金:十级残疾一般为5000元-8000元;
11、鉴定费:凭发票报销;
12、后续治疗费:待时机发生后另行计算或鉴定评估。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