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曾杰

因“丑”寻报复

曾世杰是四川大学的一名在校生,家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的一个县里居住,家里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家庭,生活也不是很富裕。在2005年,母亲走失,后被发现时已经去世了。

迫于生计,家中的哥哥很早就辍学去打工了,以供弟弟继续上学。而弟弟曾杰也是很努力,很有出息。当年高考,他以县高考状元被四川大学录取,因此也在当地获得了“天才少年”的称号。

曾世杰本应是好学生的代表,考上了自己的理想的大学之后也应努力学习,更上一层楼,可在这时,他选择的不是安安静静地读书,而是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

他有着很强的自尊心,也比较好面子。因为同学说他不好看,他认为这是在侮辱他、歧视他,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于是,他的内心不再淡定,他想要进行打击报复。

杀害素不相识的同学

于是在2010年的3月30日晚上,他进行了他准备的打击报复。在校区的明远湖旁边将女同学彭某杀害,他并没有就此收手,而是接着又伤害了两名男同学。

之后校园的保安和其他经过的学生一起联手制止了曾世杰想要继续的错误行为,将他制服,随后就向当地警局报了警,很快警方就赶过来了,将曾世杰逮捕。

因为曾世杰行凶的行为在校园,所以影响力较大,很快,曾世杰杀人事件就传得沸沸扬扬。当天晚上,QQ群里,贴吧上等很多能传播信息的渠道上都出现了这件事情。

这件事情,迅速在网络上发酵,也出现了很多不实的言论。第二天,四川大学就对此事件做出了回应,证实了这一件事是真实发生的。接着,警方也开始展开调查。

犯人招供

经过调查和对曾世杰身边的人的采访询问,知道了曾世杰和那位女同学和两位男同学并素不相识,也没有深仇大恨,但是曾世杰就这样结束了三个在大好年纪的人的生命,令人唏嘘。

曾世杰杀害和砍伤三位同学的原因也很让人想不到,就因为考入大学后,他觉得自己受到了同学们的歧视,自尊心受挫,因为自己的容貌被同学指点和嘲笑,所以才最终选择杀害别人。

2010年9月的一次庭审中,曾世杰自己要求要做精神病鉴定。而后12月的一次庭审中,鉴定结果出来了,显示他并没有精神疾病,是精神正常的人。

在庭审中,根据精神病鉴定书认定曾世杰无精神障碍,并且他已成年,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据曾世杰阐述说,他的家族有精神病史,所以他作案时一定是精神上不是很正常。

曾世杰的辩护律师一度想要让法院重新审理此案件,但根据法医给出的鉴定报告,他并没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很清醒的。最终判处曾世杰死刑,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3月法院决定撤销曾世杰的死刑审判,之后的审判中,也没有做出决定。直到2014年2月,决定判处死刑,并缓期执行,在8月,执行死刑。

就这样此案件结束了,曾世杰的美好校园生活也就此停止,本应是好朋友在一起欢乐的时候,他却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仅仅因为容貌问题,令人心寒。

独一无二的存在

在此案件中,曾世杰因为容貌问题被人歧视,嘲笑,最终酿成惨案,嘲笑曾世杰的同学有着间接关系。每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我们要彼此尊重和爱护。

当然,曾世杰杀害了素不相识的同学,这让人很心痛,他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他没有找到正确的处理矛盾的方式,用自己不成熟的方式去打击报复,是万万不可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