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雄的主要成就

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刘少雄无论是以国家法律工作者,还是以社会法律工作者的身份都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扎实的基本功、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提供了高层次的法律服务。办理各种民事、刑事、经济案件300多起。其中,刘晓庆涉嫌偷税案,君安证券公司及张国庆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案,长江证券总裁陶树生涉嫌挪用公款案,闵发证券操纵股市案,圣方科技虚假信息案,宏智科技高管挪用资金案,陈琳涉嫌集资诈骗案,郭力涉嫌信用证诈骗案,刘定桐涉嫌挪用公款案,三九集团高管陈达成涉嫌滥用职权、骗购外汇案,利维那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吴少婷涉嫌走私毒品案; 深圳工商银行与香港盛图等公司贷款纠纷案,天歌科技重组案,深圳发展银行与三峡证券等券商证券回购纠纷案,深圳宏昌公司与中国平安保险、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担保纠纷案,茂名利维那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走私案,印尼三宝电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湖北省经济贸易厅驻深办事处合同纠纷案,香港鸿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招商迪辰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等,在国内外颇具影响。展示了一个执业律师良好的素养,深受党政机关及港、澳商界、国内企业界和司法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