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律师实习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实习律师办证须知 实习律师指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没有律师执业经历,领取实习律师证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该证由省厅审批)  申领实习律师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实习律师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并贴足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附二寸照片一张(不得穿制服);  2、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市属所原件提交市局审核确认,区县所原件提交区县司法局审核加盖确认章上报市局);  3、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实习的证明一份(可在申请表中填写);  无业人员应出具档案存放证明、无业证明及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制式聘用合同一份(须鉴证);  4、工作单位出具的品行良好的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一份。  5、所里拟定的实习人员实习大纲一份(可根据实习律师实习、培训登记表中的事项制定)。  6、指导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7、申请人对所提交办证材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一份。  以上材料纸张规格为A4纸 注意事项:  1、外地来济申领实习证的人员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2、军队退休或自主择业人员提供退休证或转业证复印件。  3、无业人员档案存放证明市属及城区所由市法律人才分库出具,郊县所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  4、律师事务所应指派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律师担任指导老师。  5、户籍在外地的人员须提交暂住证及租房协议;  6、实习律师辅助律师办理业务,不得单独执业。  7、实习律师实习期间不得转所,实习期限不得无故延长。  8、实习律师实习期未满的,不得无故中止实习。无故中止者,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实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