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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分层实施授权放权,增强企业活力

1.开展分类分层授权。在2014年以来精简多项监管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分类分层授权,将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依法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由市属集团依法依规决策。对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分别明确授权放权事项。指导市属集团根据实际对所属企业授权放权,激发各级企业活力。

2.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指导市属企业坚持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督促市属企业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健全完善风险、内控和合规体系,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

3.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权力和责任相匹配,指导市属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确保企业管好精简、授权的监管事项,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_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健全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归口管理、分类处置和移交督办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工作闭环。进一步强化监督成果在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和干部管理等方面的运用。

2.加强经营风险管控。推进企业风险管控工作,指导企业建立流程顺畅、有效制衡的风险管理机制。指导推动企业进一步完善法律事务工作机制,开展总法律顾问试点,推进公司律师制度建设、完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双重法律审核”机制。

3.加强国有经济运营监测分析。开展财务动态监测和经济运行分析,及时、准确提供运行数据。持续推动市属集团资金集中管控工作,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指导市属集团制定债务风险管理制度,合理安排长短期负债比重,强化资产负债约束,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

4.加强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健全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完善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禁入限制、党纪政务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依法依规查办违法违规经营投资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