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中的期限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行政法中的期限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分述如下:

第一,《行政许可法》中的期限全部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八十二条: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行政强制法》中的期限10日以下的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六十九条: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行政复议法》中的“5”日和“7”日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四十条第二款: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第四,《 *** 资讯公开条例》中只有两个期限15日和20日都是工作日:

该条例第十八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 *** 资讯,应当自该 *** 资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该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 *** 资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五,其他行政法律规范中皆没有明确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但一般来讲,3日、5日、7日这些较短期限都应当理解为工作日,因为本身时间较短,如果算自然日,赶上节假日国家机关不上班,就会使得公众丧失期限利益,显然是不公允的。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拘留日期当然是自然日。

行政法中15日怎么区分工作日还是自然人

如果明确是工作日,则为工作日,否则都是自然日

一审不服递交上诉后的七日期限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一般是为自然日

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裁判并没有立即生效。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且上诉期限届满后才生效。因此,您要想上诉,则须在上诉期限以内提起。上诉期限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尾部都有明确告知。民事和行政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民

事和行政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期限都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计算。双方当事人收

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恰好是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

行政处罚说的天数一般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分述如下:

第一,《行政许可法》中的期限全部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八十二条: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行政强制法》中的期限10日以下的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六十九条: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行政复议法》中的“5”日和“7”日为工作日,依据如下:

该法第四十条第二款: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第四,《 *** 资讯公开条例》中只有两个期限15日和20日都是工作日:

该条例第十八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 *** 资讯,应当自该 *** 资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该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 *** 资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五,其他行政法律规范中皆没有明确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但一般来讲,3日、5日、7日这些较短期限都应当理解为工作日,因为本身时间较短,如果算自然日,赶上节假日国家机关不上班,就会使得公众丧失期限利益,显然是不公允的。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拘留日期当然是自然日。

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一审判决后上诉期限15日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不是指工作日,自收到一审判决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或者正常休息日的,顺延至第一天工作日 。

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日指的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无明确说,应该是自然日。但有的会在附章中明确是工作日,那就是工作日

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答辩的时间十天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这个十日是自然日。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可以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法》

第四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中的四十王日结案是指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四十五日结案是指自然日;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