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举办权的承担主要法律责任的机构是

具有举办权的承担主要法律责任的机构是会议主办机构。

一般来说为级别较高、有威望的政府、企事业单位会拥有活动的举办权。大、中型的会议会把主办方写成某政府单位、某大型公司集团,类似于指导机构、授权机构的意思。实际上只是挂名了,并不会在会议中担任组织和管理角色。通俗的理解就是甲方爸爸。

与其相关的单位如下:

承办方在活动当中担任方案实施的角色,一般来说是受雇于主办方,提供活动的整体方案的公司,是甲方爸爸将活动交给它办。主要负责活动方案的整体策划和执行。可以是公司某部门、协会某会员单位、政府部门的下级机构,还可以是专门策划活动的会议公司。

小型活动一般是不写承办方,因为大多都是自己策划好方案,去租场地就好了。通俗理解为乙方,提供解决方案,执行干活的人。

协办方一般出现在规模较大的活动当中,在预算费用较高的情况下,主办方会拉来一些支持的单位,或着是支持活动的单位出钱赞助挂个名,或着是协助办理挂个名。一般来说是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的合作单位,该单位参与活动的组织和管理。通俗理解为帮着干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