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通报关于李平平在分期平台借款后逃匿一案已向法院起诉。律师函及传票
法律分析:一、催收函
这是一般在逾期初期会由平台统一发送,催收函一般会加盖你借款公司的公章,上面会显示你的借款信息以及逾期金额,时间等信息。催收函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仅是对你的欠款事实以函件的形式进行通知,督促你履行还款义务。
二、律师函
很多逾期的朋友一听到律师函就吓得不行,实际意义上律师函跟催收函的性质差不多。只不过是以律师的口吻根据相关法律事实来对你的欠款事实进行描述,同时告诫你逾期不还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收到律师函并不代表对方是真的要起诉你,因为目前很多的第三方催收公司都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注册,发函对于他们来说只是催收的常规操作而已。更何况很多借款人或者持卡人名下是真的没有资产,起诉的话可能欠款还没收回来又要搭进去一笔诉讼费。
三、法院传票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签发,代表着对方已经对你逾期不还的事实提起了诉讼。这个属于国家机关签发的文件,一般催收是没有胆子伪造法院传票的。当你收到法院传票时要注意了,这个时候不要缺席判决,因为一旦你缺席判决,所有的证据证词都是由对方提供,这对于我们欠款人来说是很不利的。而且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对方拿着判决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你名下有资产的情况下都会被执行,就算你名下没有资产也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以后的出行,就业等等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