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每年检一次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电子秤每年检一次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电子秤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电子秤(英文名:electronicbalance)是衡器的一种。衡器是利用胡克定律或力的杠杆平衡原理测定物体质量的工具,按结构原理可分为机械秤、电子秤、机电结合秤三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