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果三效合一

法律分析:实现司法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追求良法善治的有益探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是党和人民群众检验人民法院执法办案效果的重要标准,也是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和保有的公正观。. 实现司法审判“三效统一”表明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趋于成熟,越来越显示出其鲜明特征和显著优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监察法》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 坚持中国***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体系,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强化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条 监察机关依照本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使公权力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第四条 国家监察工作应当坚持依宪依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权责对等,从严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坚持标本兼治,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持续震慑,强化不敢腐;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强化不能腐;加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强化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