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详细资料大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是我国在解放军中设立的最高审判机关。属专门人民法院,受中华人民***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部领导。

我国司法体系中,人民法院从层级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四级;而从专业上划分,则为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目前专门法院中包括了海事法院、智慧财产权法院、行政法院和军事法院。

基本介绍 中文名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部门布局 :国家的审判机关? 机关地位 :中国国家审判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部门属性 :司法机关 组织法规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机关级别 :高级人民法院? 部门简介,组织体系,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主要领导,院长,副院长,管辖案件, 部门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各级各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统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法院。由基层人民法院设若干人民法庭,作为派出机构,但人民法庭不是一个审级。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央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和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目前在我国设军事、海事、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区划设定,专门法院根据需要设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属于专门人民法院序列,其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监督。 组织体系 军事法院分三级: 高级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 中级法院 东部战区军事法院(军01)、南部战区军事法院(军02)、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法院(军03)、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法院(军04)、北部战区军事法院(军05)、中部战区军事法院(军06)、中国人民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 ; 基层法院 上海军事法院(军0101)、南京军事法院(军0102)、杭州军事法院(军0103)、合肥军事法院(军0104)、福州军事法院(军0105); 长沙军事法院(军0201)、广州军事法院(军0202)、南宁军事法院(军0203)、海口军事法院(军0204)、昆明军事法院(军0205)、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军0206); 成都军事法院(军0301)、拉萨军事法院(军0302); 兰州军事法院(军0401)、西宁军事法院 (军0402)、乌鲁木齐军事法院(军0403); 呼和浩特军事法院(军0501) 、沈阳军事法院(军0502)、哈尔滨军事法院(军0503)、济南军事法院(军0504); 北京军事法院(军0601)、石家庄军事法院(军0602)、郑州军事法院(军0603)、武汉军事法院(军0604)、西安军事法院(军0605); 中国人民解放军直属军事法院 (军0701) 主要领导 院长 刘立根:曾任原总政治部保卫部安全局局长等职务,并于2014年11月之前调任军事法院副院长,少将军衔。2018年0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副院长 程东方:曾任驻港部队新闻发言人,法学硕士,现任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少将军衔。 肖孟奎:曾任北京军区军事法院院长、中部战区军事法院院长。现任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管辖案件 军事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法律审判: 1、现役军人和军队在编职员、工人违反军人职责案件和其他刑事犯罪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军内经济纠纷案件和指定管辖的案件; 3、受理遗弃伤员案、虐待俘虏案; 4、教育军人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军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