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

一、民法典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有哪些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二、环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

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在我国,有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行为人如违反这些规范性文件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就须对该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

此处所称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种情形。有人因环境污染而染病、死亡,农作物因环境污染而欠收、绝收等。

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这是指有关的损害事实是由行为人所实施的污染环境行为所造成。污染环境行为是因,损害事实是果。只有在二者有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有关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逾期未修复的,可委托他人修复,相关费用由损害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