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法

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都不符合规定。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约要不是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就是双方没有经过协商。用人单位就单方面写了一些条款,或者这些条款本质上是属于违法的内容,比如说欺压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些约定都是属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约定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有哪些?

一般如果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条款都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4、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订立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二、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四)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通常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看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和劳动者协商之后,才把一些劳动合同的内容写在上面,有些情况是属于双方根本没有协商,用人单位单方面强势要求劳动者被迫接受某些条约,或者是用欺诈和胁迫的方法来迫使劳动者接受,这些都是属于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