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私自打胎男方可以起诉吗?

一、女方私自打胎男方可以起诉吗

1、女方私自打胎男方不可以起诉。女方有权利在怀孕期间决定不生育即终止妊娠,丈夫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五十二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二、生育权的特征是什么

生育权的特征具体如下:

1、生育权的主体是自然人;

2、生育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

3、生育权的性质是人身权;

4、生育权具有双向性;

5、生育权具有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