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权的法律
法律主观: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财产权利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第二百零七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四十六条国有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的性质和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国有财产的保护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第二百六十条集体财产的范围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第二百六十三条城镇集体所有的财产权利行使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六十五条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及农村集体成员合法权益保护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二百六十六条私有财产的范围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合法财产的保护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第二百六十九条法人财产权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营利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第二百七十条社会团体法人、捐助法人合法财产的保护社会团体法人、捐助法人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在民事法律范围内,财产权和人格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权利,虽然同为基本权利之一,但是二者有所区别,财产权不是人格权。财产权和人格权的区别:,(一)人格权与财产权罪基本的区别就是二者的权利关系依据不一样,财产权是以财产权益为依据的,二人格权则是以人格利益为基础的。,(二)二者的法律规定不一样,财产权的法律规定主要为财产性法律法规,而人隔圈主要为人身法律法规。,(三)二者的保护对象不一样,人格权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具有人格权的民事主体,而财产权的目的是保护个人合法财产。,(四)自然人死亡后,人格权被侵犯的,其近亲属可以以此提出诉讼,二自然人死亡后,其不再享有财产权。,(一)关于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关系,涉及到主体与客体的诸多问题,对其讨论可以追溯很远。长期以来,囿于历史条件和思想认识的局限,在理论和制度上,人格权与财产权通常混同为一,不做区分。人格权作为一种权利类型独立出来,形成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基本分类,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二)人格权是社会和个体生存发展的基础,属于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现在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在中国,我们应该就人格权在意识形态体系中探讨或者将人格权置于实质法律中探讨加以研究。,(三)财产权是人身权的对称。它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一般可以货币进行计算。财产权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