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玉华的专业领域
担任或担任过省人大、省政协、省科协、省旅游局、省体育局、省中博会、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电信公司、长沙电信公司、湘雅医院、长沙政法频道、隆回县人民政府、通程控股集团、湖南亚华乳业有限公司、五陵电力有限公司、长沙玫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耒阳市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几十家法律顾问。
先后承办过邵阳“1.31”特大爆炸案、衡阳“张飞、幺七”案、“三湘扫黑第一案”、谭和平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刑、民、经案件四百余件。其中,2006年为安邦投资集团避免经济损失达1亿元。他所担任的法律顾问和承办的民、商案件累计为当事人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达6亿多元。
参加了《刑法》、《土地管理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修正案或草案的修改工作。参加起草或修改全国律协《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律师办理民事、经济诉讼案件规范》、《律师参与仲裁业务规则》、《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规范》等行业规范的工作。
1999年、2000年、2001年先后在湖南省律协主持论证各类重大疑难案件近二十起。自2000年以来,还对省人大交办的疑难案件进行论证,每年有几件之多。2002年、2003年被长沙市政协确定为专家组成员,参与有关专家论证活动,2004年被省政府法制局邀请参加专家论证会。2004年担任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援助中心主任,于2005年5月17日在全省优化经济会议上作《为优化工作作出更大贡献》的报告,目前已承办、处理了近两百余件投诉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85份,为优化湖南经济发展环境做了有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