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地位是经济法在( )中的地
经济法的地位是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
经济法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换言之,就是经济法是否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对此,在法学界有长期而激烈的争论。我们认为,经济法是仅次于宪法的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任何法律部门存在的标志是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经济法既然有着特定的调整对象,就自然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且,这些调整对象与民法、行政法等都有明显的区别。
除此之外,从客观经济现状来分析,经济法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已经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其调整的范围、深度、方法、途径等已与其他法律有明显的区别,是其他法律无法取代的。
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
目前,随着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也表现的越来越明显。正确认识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能够将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充分发
挥出来。而想了解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必须首先了解经济法的本质,其次要了解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性,了解经济法起源的社会历史基础。而本文正是从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性和经济法的历史起源及本质角度来考察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学科经济法说。认为在法的体系下并不存在“经济法”部门,所谓经济法无非是运用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部门法的手段来调整经济关系的经济法规,或者说,经济法是对各种经济法律的概括。
但是,经济法作为一门学科是必要的,因此传统的法学在经济的法律调整方面缺乏综合研究,建立以经济法规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科,可以弥补传统法学学科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