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法律主观: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区别:1、制定主体不同。规范性文件各级行政机关均有权制定,而规章只有省级政府和较大的市的市政府才有权制定;2、两者制定程序不同。政府规章必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而规范性文件可以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也可以由政府负责人直接签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