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中心退费法律咨询

法律分析:早教课程的定价并无统一准则,退费却存在“上三分之一退50%、上一半退30%、超出一半不退费”的“潜规则”。这种限定就是一种不平等、决裂理的交易要求,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家长表示小孩中途不能继续接受服务,早教组织如能举证证明组织已经产生了损失和事实上的金额,那么有权在退费时予以扣除,除此之外,早教组织无权对退费设置任何障碍,或者一方限定手续费等不予退还的花费。建议对于已经签订此类合同的消费者,遇到相关问题要勇于维权。很多经营者非常了解此类法律限定,但往往发生纷争之后消费者由于时间精力的考虑怠于维权,所以长久以来才一直存在着这样的霸王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